第十三章 如何杀死一头龙_哈利波特之古代巫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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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如何杀死一头龙

  天才壹秒記住阅书阁龙是这个世界上最广为流传的神奇生物。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

  在人们口口相传的传说故事中,在麻瓜的骑士小说里,甚至在教会的圣经上,都有提及巨龙的存在。

  巨龙往往被描写成邪恶的存在。它们抢夺了公主,杀死了勇者,毁灭了城市。它们是天生的反派,无恶不作。

  故事自然有其夸张性,但是有一点没错,那就是巨龙大多是暴虐的。

  凤凰和独角兽是善良的象征。它们乐于帮助人类,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与人类结成伙伴。巨龙却恰恰相反。它们的智商不高,脑子里只有破坏与混乱。

  在这个世界上关于巨龙的职业只有两种:一种是驯龙者,一种是屠龙者。

  屠龙者不必多说,而驯龙者也并不能把龙类驯服的自愿听从人类的指令。他们大多通过惩戒的手段,强迫巨龙服从于人类。对于极度抗拒的目标,它们会杀死巨龙收集材料,或是让其繁衍,再驯化后代。

  巨龙是毁灭的代名词。它们的出现往往代表着家破人亡,生灵涂炭。

  龙类如此遭人痛恨,它们却从不曾灭绝。除了因为人类需要新生的巨龙提供魔法材料以外,最重要的一点,那就是它们很强——它们是神奇生物里最有破坏性的一种。

  现在,艾伯特就要面对一只龙,并且杀死它。

  艾伯特穿过一片荒芜的碎石地往前走着,身体微微发颤。不是因为紧张,而是在兴奋。

  他迫不及待见到巨龙,脚步坚实而轻快。

  隐约间,他感觉到地上的碎石似乎在小幅度的震颤,就好像岩浆还在地下酝酿一样。越靠近之前探测的地点,地面震颤的幅度越大。

  跨过一个小山丘,艾伯特往前看去。他忽然瞳孔放大,不觉间屏住了呼吸。

  “找到你了!”他在内心喊道。

  山丘下方的一片低地上,趴着一个庞然大物!

  那只巨兽足有两层楼那么高,身躯长二三十米。

  巨龙,乌克兰铁皮龙!

  它全身被一块块巨大的黑色鳞甲覆盖,每块鳞甲都闪烁着冰冷的金属光泽。即使从远方看去,也能让人感觉到自身的渺小。

  巨龙的四肢更是粗壮的惊人,尽管被双翼覆盖了大部分,单是露出的部分就足以让人心中胆寒!

  全身漆黑,龙爪映射着冰冷的幽深光泽,不愧是世界上最有破坏力的生物——巨龙!

  这只巨龙是艾伯特见过的最大的一只,让他不禁心生震撼。

  “这应该是乌克兰铁皮龙。”他观察着下方,低声自语道。

  艾伯特之前偶然听亚瑟提起过这种龙。乌克兰铁皮龙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火龙,成年期体型平均能达到二十米。

  在将近两百年前,它第一次进入了巫师的视线。当时乌克兰魔法部收到报告,说有一只体型惊人的巨龙从黑海中卷走了一艘航船。从此,这种龙被命名为乌克兰铁皮龙,并成为了魔法部重点监察的对象。

  它的足迹不止局限于乌克兰,而是在世界各地都可能出现。只是由于数量稀少,而且实力强大,才很少被人发现。

  现在,在吕宋岛出现的这只,从特征来看无疑是乌克兰铁皮龙,而且还是体型超出平均水准的一只。

  艾伯特微微蹲下,静静的观察着,没有发出一声声响。在这个角度看不清晰,似乎巨龙闭着眼睛,正在休憩。

  它趴在那里,大半个身躯长的龙尾被黑色鳞甲覆盖,就如同一根长鞭。巨龙随意的扫动着尾巴,每次轻易地一扫,地面都会出现犁出的深深沟壑。

  随着呼吸,它庞大的身躯不停的起伏着,让周围的碎石也跟着摇晃,这正是艾伯特之前感受到的震颤。

  呼……

  巨龙无意的低哼一声,鼻孔中喷出两道白色的烟雾,似乎散发着一股硫磺味,击在前方的地面上,压出一个深坑。

  艾伯特心中发惊,一动不动。

  “比之前预计的要难对付很多啊……尤其是它的称号,铁肚皮……恰好克制了自己的布置。”他默想着。

  “稳妥起见应该离开。但是,费了这么多努力,难道就要放弃么。”

  如果放弃了……我这么久的布置全都白费了。

  如果放弃了……弟弟梅林一定会嘲笑我。

  如果放弃了……心有不甘!

  艾伯特在一瞬间想了很多,越想越抑制不住身体的颤栗。

  他此时已经精神亢奋到了极点,大脑飞速运转着。隐约间他的体内好像不断有骨骼脆响的声音发出,似乎是在跃跃欲试。

  “从概率分析,起码有七成把握。”艾伯特快速计算着,不断低语,“即使不行,也可以用飞来咒招来最后那瓶魔能药剂,起码生命不会有危险。”

  “杀死龙制作魔杖之后,总可以想办法回家。”

  “风险不高,收益却不可计量。”

  “既然如此,还犹豫什么!”

  “做就要做到最好!”

  他眼神渐渐发亮,握紧了拳头,在心中默念:那就战!

  艾伯特不再犹豫,站起身来,稍稍退到山坡后面巨龙看不到的地方。

  他解开衬衫的衣扣,从上衣内侧的暗袋中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小盒。打开盒子,里面排列着七颗弹珠大小的黑色圆球。

  圆球表面有些粗糙,质感坚硬,不知用什么材质做成。

  “栖有护树罗锅的柏树精炼出的柏油,巨怪的肥肉,还有神奇生物的毛发。用它们浓缩成的弹丸,足以杀死一头龙。”他低声自语着。

  艾伯特在决定屠龙后,立马就想到了这个从古代传承下来的配方。因为自身魔力有限,他自然不会不自量力的正面去跟巨龙抗衡。

  要知道这种巨龙可不是新生的幼龙。它是从众多竞争者中胜出,独占了火山口的巨龙强者!

  除非有足够的把握,或者有充分的理由,否则艾伯特绝不会直接站在巨龙面前。

  身为巫师,懂得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才是最重要的。

  在上辈子,艾伯特对巨龙没有一点好感,一知道哪里有巨龙的存在就绝不会手下留情。他在前世用过这个配方杀死过不少龙。

  在这辈子,他在书中又见到了这个配方,还是麻瓜的书中!

  在《圣经》次经的但以理书补篇第三,彼得与大龙中,有这样一段故事:

  古列王要但以理去杀死一只大龙。但以理回答说,“如陛下准许,我可以不用刀剑也不用棍棒就把这条大龙杀死。”古列王不信,给予了准许。得到准许后,但以理弄来一些柏油、肥肉和毛发,放到锅里一道儿煮,煮干后把这些东西制成糕饼,喂给大龙吃。大龙吃了后,肚子象球一样慢慢地胀起来,最后终于撑破了。但以理蔑视他说:“这就是巴比伦人崇拜的东西,它怎么会是神呢?“

  这个故事描写的比较简略,但是很显然,它提到了艾伯特前世就知道的那个配方。

  智慧,是巫师最有力的武器,也是杀死龙最好的方法。

  艾伯特想了想自己的计划,把弹丸从盒子里取出,拿在了手中。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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