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遇梦珑_大小姐驾到:天下遍地是装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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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遇梦珑

  整个自由之城的热情都被点亮了,当怒火队长保证将那条发财的路线说出来后,所有人都沸腾了。

  危险怕什么,冒险之路本来就是危险的,如果惧怕危险,他们也不配被称为冒险者,还不如回家抱老婆。而有了怒火队长极其队员的提醒,他们都各自做好准备,该买什么,全部买齐全,看得见的危险还可以预防,而看不见的危险才最可怕。尽管怒火队长警告此去死活不论,他不负责任,并将那处的怪物加以详细描述,但众人依旧兴致高涨,怕什么,怒火小队不也回来八十人了么?!

  在这种热烈气氛的影响下,各种冒险小队纷纷成立,冒险队伍空前强大!

  消息透露,十天之内,不断聚集自由之城的人如同潮涌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一个偶然组成的十一人小队,并不引起大家的关注。

  陆莳千在等,天国坟墓苍苍茫茫,极为广阔,若是没有这些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带路,她尽管有大能,也免不了要多多走弯路,她在等冒险者队伍开拔。

  除了她,一支神秘的千人大队伍,也在等。

  那怒火队长最大地放宽了限制,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冒险,他需要一支空前的队伍!

  而作为先行者和发现者,自由之城的冒险者现在也愿以他马首是瞻。

  等待的时间无疑是煎熬,好在十天很快就过去,已经到了出发的日子。

  一大早上,便看到人往如织,人们脸上神情兴奋又紧张,行动具是快速,大多数人身上都背着包,包中鼓鼓囊囊,都是必须物品。较为富裕的冒险者会配备价格高昂的储物袋,可储备更多食物和工具,而一般冒险者,却只能配备那种冒险包。也不乏有驾驭魔兽的,诸如此类背负的苦活重活,则由魔兽代劳。

  看到这点,红锦表示很幸福,很高兴,因它的主人,从来也没有让它做这种背负重物的事,它贴着陆莳千的脸颊,亲昵地擦着:“主人,还是你最好了,从来不让我们干这些。”

  水色当即道:“得了吧,就你那小体格,背负得了才怪。”

  十一人边走边笑,不时还有红锦水色等嬉戏打闹,很是轻松自如,和其他人大是不同。

  这般不同也不是没有受到他人的关注,但众人一看陆莳千才中级神一阶,而其余男子皆在中级,其中三人甚至半点神级强者气息也无,纷纷转开了视线,这支队伍,根本就是去送死的料!

  看看他们,什么都不带,实力还低,不是送死又是什么?

  想到这里,很多人便暗暗地同陆莳千保持了距离。

 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,就怕猪一样的队友,适当同弱者保持距离,是明智的选择。

  很快,陆莳千等人前面,便只剩下一支队伍,那支神秘的千人团队。

  说他们神秘,是因为他们少言寡语,神情僵硬,面无表情,长相虽同常人无异,气息也差不多,却始终有种怪异感。

  陆莳千小走几步,突然快如闪电地踢飞一粒石子。

  石子力度不大,却也不小,突然出击,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。

  那神秘队伍后面最后一人闻风而动,猛地将袭来的石子踏入地下,一双无情的眼眸,向身后看去。

  只不过他还没有探到有谁对他不利,便赫然有道素白的身影,以快不可挡的速度,猛地朝他刺去!

  “哗!”却听得短暂的金戈交击声,那素白身影以不可思议的角度,猛地刺向那人后心。

  素白身影本身实力不过是神王,但他刺杀的技巧,却高超至极。

  若不是陆莳千提出石子,无意破坏了他的伏击,否则此人定能格杀那神秘人。

  两者实力虽大大的不对等,但只因那素白身影太过灵活,反而在技巧上大大超越对方,造成暂时打成平局的结果。

  陆莳千看得真切,那人素白衣衫,长眉长眼,拥有幽兰发色,以及透明皮肤,神情冷淡,不是梦珑是谁?

  自西城一别,已有三年余,却不想在这里碰到他,只是不知,他和这些神秘人有什么仇怨。

  那神情呆板的人见到梦珑,猛地咋喝一声:“又是你?”呆板的神情中居然猛地透出一股怒意。

  而其余人则快速地分散开来,围住梦珑,截断他的去路。

  “切,以多欺少!”红锦不屑道,同时摇着陆莳千的手,意思很明显,救梦珑。

  陆莳千眼眸微眯,她看得出来,这些人实力都堪比神君,虽是混沌者傀儡,实力却颇为不俗。

  混沌者向来做事张扬霸道,在大宇呼风唤雨,何曾这样小心翼翼,这其中,必定有猫腻。

  此刻,她并不想暴露自己的行踪,也不愿在此地和混沌者正面交手。

  当然,救梦珑,那是一定!

  “小笨蛋,让我来,嗯?”白微微伏下身,在陆莳千耳边道。

  他是何等地睿智聪明,任何蛛丝马迹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,他只需一眼,便判断此人和他的小笨蛋有交情,只要稍一思索,便知道那素白衣衫的男子是谁。

  他绝不会让那男子承小笨蛋的情,而小笨蛋也对他没有想法,既然如此,便让这他永远地止步朋友关系好了。

  他远远地高估了自己的大度,他原本以为,只要小笨蛋喜欢,他可以放开心胸接纳任何男人,但事实上,这十个,已经是极限,如果小笨蛋确实喜欢,他不会干涉,但他承认,他吃醋了。

  他真的吃醋了。

  纵如他这般天人般的男子,只要爱上了她,便会吃醋。

  陆莳千甜甜一笑,这样的白,她更爱。

  也不见白怎样的动作,整个自由之城,顿起大风,大风刮着沙子,铺天盖地,迷人眼,阻人视线。

  这风着实来得急,来得怪,自由之城上万年来,从不见这这样奇怪的大风。

  待到风停止,街道上又哪里有那素白的身影,连带着,连那十一人的小团队也消失不见。

  那千人团队自是气极,可也毫无办法,心中恨不得将梦珑碎尸万段,但他既然已经逃离,便只等干瞪眼。

  却说陆莳千和梦珑在片刻后,出现在另一条街道。

  梦珑冷眼打量十一人,虽是被他们所救,但杀手的的谨慎却让他不能相信任何人,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下。

  可是眼前的这个相貌平凡的女子,却让他有种奇异的熟悉感,放佛在什么地方见过,那是种亲切而信任的感觉。

  当他眼神扫到银和红锦时,眼中顿时浮现不可置信的喜悦神情,即便是他这般冷酷的杀手,也会因他的发现而激动起来,他想起了他和她并肩作战的默契,那种由衷的信任,那种无意间得到的温暖,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珍藏,他的声音有瞬间的凝固:“陆莳千?”

  陆莳千微微笑道:“不错,是我。这几年你过得好吗?”

  梦珑身子颤了几颤,三年了,自从那件事发生后,他便再也没有听到有人问他过得好不好。

  陆莳千见他面色有异,试探性地问道:“你,为什么要杀那些人?”

  梦珑仔细地看着陆莳千的脸,这个女子可以信任么,他能对她说出隐藏在心中的伤痛和刻骨的仇恨么?

  他看到了答案,他可以说,她值得他信任。

  “我和他们的仇恨,不共戴天!”梦珑的声音,又冰,又冷,又寒。“你还记得上莞四大家族么,秋赫,风云,朱家,慕家。”

  “记得。”怎能不记得,上莞,有她太多回忆。

  “上莞四大家族,我便是慕家少主。”他沉声道:“我慕家同杀手联盟关系特殊,每一代少主,都会被送去经历生死考验,唯有合格者才能接受家主之位。我本不喜欢这样的安排,但现在我却感谢这样的安排,因为,我所习杀人技巧,让我有了报仇的机会!”梦珑目露寒光,眼中是彻骨的恨意。

  陆莳千顿时了然,怪不得,当初上莞四大家族,出来走动的少主却只有三位,却不想,梦珑便是慕家少主。

  不过在混沌者占领漠天后,上莞首当其冲,受到折损,四大家族也随着混沌者的来临而名存实亡,其中秋赫宁被杀,秋赫家彻底覆灭,风云家搬迁出去,风云廉成为抗击混沌者的一支奇兵,让人刮目相看,朱家则仰仗了朱徽,跟随祖父莫邪,朱徽成长惊人,在望月城大战中声名远播,而慕家,因其家主态度刚硬,满门被杀……

  陆莳千不胜唏嘘,她那时正自身不保,连身体动弹尚且无法做到,若不是有众位美男子的悉心照料、呵护,用尽奇珍异宝,她也不会有今天。

  对梦珑的遭遇,她便格外能够理解。

  “如果你想报仇,现在倒有个绝妙机会,我保证,我会让你亲手杀死你的仇人。现在,你暂且加入我的队伍。”陆莳千缓缓地,一字一顿地说道。

  她无法对他进行安慰,然梦珑也并不需要安慰,只有用敌人的血,才是对他最好的安慰,不是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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