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五章_清穿之守寡皇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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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五章

  流言来势汹汹,等多尔衮在宫门口求见的时候,在有心人的布置下,流言已经传进了宫里,并且还私下里延伸出了更多的版本,大玉儿在宫中大发雷霆,急匆匆的就想去找福临解释,但到了寝宫门口转念一想,要是自己现在去解释了反而显得好像做贼心虚,没有证据捕风捉影的事儿,她也没有必要亲自去解释,扶着小雨的手慢慢的走回榻上坐着吩咐道:“小雨,你去通知禁卫军,给哀家查流言的出处,查到了格杀勿论,敢看哀家的笑话,他们做梦!”

  “是!小雨应诺了之后就急匆匆的往外走,半路正好碰上前来问询的多尔衮,把大玉儿的命令一说,多尔衮虽然觉得有些不妥,但他一时间也没有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,只好按照大玉儿的命令来做!

  福临自登基以后就一个人在大政殿后面的寝宫休息,此时的他忍的双眼通红,抡起拳头使劲的砸着床板,“砰砰砰!!!”小福子把寝宫周围的人都赶走了,否者皇上这个样子让太后娘娘知道了可不得了!

  半晌后,福临无力的躺在榻上闭着眼睛想,多尔衮就是仗着以往的军功才敢欺负他额娘,在朝堂上吆五喝六,他现在就跟个木头摆件似的,在朝堂上连发言权都没有,他要想个办法见到大舅舅才行,若有他翻身的那一天,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赐死睿亲王,他堂堂一个皇帝,竟然被传成了私生子,他现在就想杀人,啊!!!!

  六皇子这时也在顺妃的寝宫说话,这些年顺妃每隔两三天就给蒙古帝国那边去信,把盛京城里的情况说说,顺便拉些家常,效果也非常明显,现在蒙古帝国在盛京城里的势力都很听六皇子的,六皇子也俨然成为了以后蒙古帝国在盛京城里的代表人物,只不过现在福临还没有亲政,朝堂上还是老一辈的人物当家,只要福临一开始亲政,六皇子自然而然的就会被推上位,一个有实权的亲王位置是少不了的!与之相反的就是大玉儿了,这两年吴克善不在草原,大玉儿又升级成了太后,她本来就和嫂嫂爱兰珠合不来自然就不屑于写信回去了!

  六皇子坐在椅子上沉思了一会儿,才皱着眉头道:“额娘,我已经派人四处搜过了,没有发现吉塔的影子,据三表哥的信上说,吉塔不紧断了一条腿,脸上也被匕首划烂了,按理应该是很好认的才对,您说是不是他们判断错了,这件事情根本就不是吉塔做的!”这整整一天,六皇子几乎跑断了腿,连北城那边最脏的难民窟都亲自去看过了,那味道,简直是一言难尽,差点儿没把他熏吐了!

  顺妃坐在主位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慢悠悠的道:“老六,你在好好想想,要是你是吉塔,你会藏在哪里?!还有,那九个童女都是些什么人?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,人死了,总会留下点儿线索,这盛京城里恨我们蒙古帝国的人可是不少,代善倒是会做人,让那些人主动交人,他也不想想,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会乖乖的主动交人?!他们这么敷衍办事儿我们可不行,你今天晚上就带着人给本宫挨家挨户的搜,特别是那些贵族的别苑和地窖,我们现在手里的三千人还是太少了,你拿着本宫的令牌,去贵太妃和睿亲王妃那里让她再借些人手,要是他们敢反抗就给本宫绑了往死里打,我们母子可不是靠这些所谓的满洲贵族撑腰的,你这次表现的越好,办事儿越得力,以后的前程才会更好,知道吗?!”

  六王子深以为言,拿着桌子上的令牌,站起来恭敬的行礼道:“多谢额娘教诲,儿子知道了!儿子刚刚想到了几个地方,儿子想现在就去!”

  顺妃赞赏的看了儿子一眼,满意的道:“嗯,去吧!把腰刀配上,注意安全!”

  看着儿子急匆匆的背影顺妃心里充满了感慨,她真的要好好谢谢当今的这位太后娘娘,要不是她和娘家不和,自己也不会有机会和爱兰珠交好,几年的真心也很有效果,儿子的前程现在是有望了,大玉儿看着精明其实那就是个大傻子,好好的一把牌让她打得稀烂,还把福临的婚约给折腾没了,阿宝那孩子多有能力,福临要是能娶到她,那可真是朝廷之福,别人或许不清楚但顺妃心里是最清楚不过了,这些年顺妃从爱兰珠的只言片语中推断出来,这慧灵公主阿宝的能力比她的母亲只强不弱,小小年纪把封地打理的妥妥帖帖,训练出来的侍卫更是厉害,这次更是一手促成了蒙古大军的西征,两场战事均立下大功!也不知道大玉儿知道了具体的事情会不会后悔曾经的选择,要是她的小六能娶到阿宝,她做梦都会笑醒,福临现在做的位置就该她儿子的了!

  想到这里,顺妃冷笑一声,大玉儿这个蠢货,这几年还跟多尔衮暧昧不清,这种流言以前也有,大家只是在宫里私下说说罢了,知道的也不敢乱传,现在倒好,被有心人这么一散播,这宫里宫外沸沸扬扬传得到处都是,要是先皇还在,大玉儿不死也要脱层皮,她也不怕福临长大以后会恨她!

  ……

  吴克善在马车里躺了一天,终于在第二天傍晚追到了妻子一行人,哲别看着大汗下马时那高兴的样子牙酸的不行,大汗可真是……

  吴克善可不管那么多,看到前面扎营的人马,二话不说就下马,等闻到自己身上的酸臭味儿之后,又停住脚步,牵着马就往回走,边走边道:“哲别,本汗去刚才经过的那条河里洗个澡,你去给本汗拿件好看的衣裳来,嗯,就要那件深蓝色的袍子,快点儿啊!”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爱兰珠就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锦袍,希望她看见袍子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,要是再能想起当年的日子那就更好了!

  吴克善边走边想:闺女那性子就是随了妻子,任性起来可真是要了命了,都老夫老妻了,媳妇儿都有了,连孙子都有三个了,这性子还跟个小姑娘似得,一点儿气都受不了,这可不是为难他么?以后他再也不走这么久了,爱兰珠这性子这辈子是改不了了,要是自己再有两年不回来,她真的就去跟别人生个儿子了,他难道敢杀了她么?不行,她这辈子只能跟他办事儿生儿子!

  哲别认命去马车上给吴克善翻袍子去了,大汗脸黑,穿蓝色的袍子实在是不好看,也不知道他又是个什么意思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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